- 相應五義
- 心所與心王相應, 有下列五義, 稱相應五義, 亦名五義平等: 一、 所依同: 心王與心所同依於一根, 方得相應。 如眼識心所, 與眼識心王同依於一眼根。 耳、 鼻、 舌、 身等亦然。 二、 所緣同: 心所與心王俱緣一境, 曰所緣同。 三、 行相相似: 心王心所各自有其固有的性能, 但以‘相似’故, 如眼識心王心所同緣青色時, 王、 所之相分即各別變作青色之相分。 四、 時同: 王、 所俱時而生, 無有先後。 五、 事同: 事字在此處是‘體’義, 於一聚相應心王心所中, 如心王自體是一, 心所亦各各是一, 如眼識一聚相應的心王心所, 眼識心王是一, 則觸、 作意等心所其體亦各各是一, 例同心王。 事實上, 亦絕無一法, 於一時中有二體并轉者。 五義平等之說, 見《瑜伽師地論》。
Dictionary of Buddhist terms. 2013.